综上,法院一审认为巴陵及焦某某的源发及转发共同侵权行为构成对霍建华名誉权的侵犯,巴陵公司及焦某某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其中巴陵承担主要责任,焦某某承担次要责任。

法院判令二者向霍建华赔礼道歉,巴陵向霍建华赔偿精神损害赔偿金8万元及诉讼合理支出2.9万余元,焦某某向霍建华赔偿精神损害赔偿金2万元及诉讼合理支出72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