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个法律事件,理应是委托律师去解决的,不过因为乌龙的原因(金庸先生及其代理人选择的是远在广州的法院,法院应该是没有我的联系方式或者原告提供的地址错误),起诉书未能送到我手中。但事实上我们从其他被告人处得知的送达后,我们也委托了律师,主动联系了法院,并已收到了法院发来的文书。鉴于案件已经进入司法程序,我已委托律师处理,不便就法律问题做回应,相信法院会公正审理。该项目的出版对外授权已于数年前停止,并到期未再续约,相关开发,我也会在诉讼期间全部暂停。

  无论昔日还是今日,我都一如既往地尊敬金庸先生个人和喜爱他的作品。虽然不乏在收到稿费时的沾沾自喜,但落笔的那一刻,想的仅仅是写出自己和身边人的校园故事,并未有侵权的想法;而金庸武侠人物和他们的江湖,是一个时代的文化印记,能置身其中,与有荣焉。作为读者,将与自己喜爱的作者首度交流,却是在司法层面,情绪非常复杂,无论法律层面的结果如何,我都非常非常地抱歉于我22岁那年的孟浪和唐突,因此这些事情给金庸先生造成的困扰令我非常地自责。

金庸诉此间侵权声明

金庸诉此间侵权声明

  让各位读者和作者朋友为我担心了,谢谢大家。

  《此间的少年》无疑是作家江南最受欢迎的作品,许多读者都曾在这部作品中找到自己青春的影子。不过,金庸的武侠世界也无疑是许多人的青春必读作品。如果两个你爱的作者即将大官司,你支持哪一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