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称是杜警官的男子在电话中说,在这起案件调查中,警方发现,王超是利用以李女士的身份证办理的银行卡从事洗钱,涉案金额高达237万元,而这个王超在审讯中交代,李女士是以1.2万元的价格把这张卡卖给他的。
杜警官说,负责这个案件的是天津市西青区分局刑侦大队一位姓郭的大队长,他需要听听郭队长的意见怎么处理。过了一会,这位杜警官便打来电话告诉李女士,他们郭队长要求李女士必须去天津配合调查。

杜警官说,如果你来不了天津,那你就跟郭队长直接解释,随后,他把电话交给了郭队长,郭队长告诉李女士,王超在审讯中已经供认,李女士因为提供银行卡所以得到237万元中10%的利润,也就是有20多万元的非法收入。作为嫌疑人,李女士必须配合警方调查,而且不准喝任何人提起这件事儿。
郭队长说这个案件涉及国家机密,上头很重视这个案子,不仅他们分局,最高人民检察院也派人联合办理此案,在他的上面,还有一个姓胡的检察官在督查办理此案。郭队长说李女士已经最高人民检察院网上通缉,并向李女士提供了那位检察官的电话号码。
按照这个电话号码,李女士跟那位姓胡的检察官联系后,对方告诉她一个网址,让她立即回家登录查看,李女士请假回家后,打开电脑登录了该网址,上面显示的字样是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网站,在网页上她看到了自己的身份证和头像,在头像下面赫然写着:全国二级通缉犯。
据李女士说,起先她还一直半信半疑,不相信前面几个人说她涉嫌洗黑钱的事,但是当她在网上看到自己居然变成了全国二级通缉犯后,她便慌了,既害怕,又想急于证明自己没有做过这个事情,所以,后来对方要求她做什么,她便都言听计从,完全按照对方的指令去做。
不久,那位自称是“胡检察官”的男子打来电话,要求李女士配合银监会对她所有的资金情况进行调查,李女士如实汇报了在她名下的各个银行的存款,对方要求她把所有的资金都转到一张工商银行卡里面,并不能修改密码。李女士便把自己名下的18万元存到一张工商银行卡内。
之后,自称是“胡检察官”的男子再次打来电话说,为了核查李女士是否与涉嫌洗黑钱的王超有资金的往来,要求她立即在网上做一个认证,2015年3月19日中午,李女士回家后再次打开电脑上网。按照对方要求卸载了360软件,把U盾插上,可李女士刚输完U盾密码,电脑就黑屏了。

据李女士说,过了几分钟后,黑屏的电脑页面才恢复正常,随后“胡检察官”说,银监会已经冻结李女士工商行卡里的18万多元,三天后会解冻。胡检察官又说,因为李女士涉嫌在王超洗黑钱案中获利237000元,只要李女士把这笔钱先补上就可以免除被拘捕,待核查完李女士是清白的,所有的钱都会原封不动归还她。李女士说自己没钱了,对方让她赶紧借钱。
第二天,自称是“胡检察官”的男子又打来电话,再次要求李女士尽快筹钱先补上非法获利的二十三万元,李女士告诉对方,自己在中国银行里还有5.8万港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