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1年(5月17日)下午高晓松醉驾案在北京市东城区法院开庭审理。最终,高晓松以“危险驾驶罪”被判拘役6个月,罚款4000人民币。

2010年3月3日凌晨,快男阿穆隆驾驶一蓝色宝马车,将一骑电动自行车者撞成特重伤,阿穆隆驾车逃逸。据记者了解,肇事宝马车的车主是内蒙古人,跟阿穆隆是老乡,也是阿穆隆表哥的朋友。车祸发生后,宝马车车主曾经试图为阿穆隆顶包。3月5日警方查获肇事车辆,阿穆隆供认酒后驾驶的事实。

不久伤者去世,阿穆隆在一次付清了70万元的赔偿后,刑事责任不能免。21日下午,杭州西湖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阿穆隆涉嫌交通肇事案、宝勒德牧仁涉嫌窝藏案。法院一审判决,阿穆隆因交通肇事罪获刑3年6个月,宝勒德牧仁因窝藏罪被判处6个月的有期徒刑。

原本演艺事业前景一片光明的阿穆隆,只能在狱中忏悔自己犯下的错。

2009年6月2日凌晨,周杰驾驶未悬挂号牌的座驾在北京市高碑店北路发生车祸,造成出租车及车内两名乘客受伤,路口东北角护栏损坏,周杰报警后离开现场。朝阳交通支队民警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此后,民警多次寻找周未果。直至事发后12小时,周杰才自行到朝阳交通支队接受调查。随后,民警对周杰进行了酒精含量检测,显示为“零”。

一个月后,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朝阳交通支队对周杰车祸案公布责任认定:周杰超速行驶且肇事后逃逸为主要责任,出租车司机高某为次要责任,两名乘客无责任。

据北京市交管局通报,周杰驾驶车辆超速行驶,是事故发生的原因,事发后虽以周姓名义报警,但未履行保护现场、在现场等候处理的法定义务,弃车离开现场,属弃车逃逸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