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上午,记者见到尹某时,他改口称,受伤的其实是自己,并向记者展示了他右手臂上的淤青以及左腿上淤青的照片,称这两处伤均为辛某所为。当记者找辛某求证实,辛某称“绝对没动手”。
辛某不肯交钱,尹某不肯移车,双方僵持不下。辛某打电话叫来了老板,同时也打报了警。
6月2日下午记者联系到了药山派出所的民警,值班民警告诉记者,小鲁庄路是由村民集资所修,居委会有权收费。当天晚上记者从天桥警方了解到,民警出警时当事双方均未提及有殴打行为,系因司机随意停车以及小鲁庄居委会工作人员向其收取费用引发纠纷。民警依法进行了调解,但双方未达成调解协议,民警告知双方可以通过法院诉讼解决民事纠纷。

天价停车位
医药费又成了停车费
尹某告诉记者,这条道路为村民集资所建,因此居委会有权在道路两侧划定停车位向外租赁,未租赁者不得停车。尹某还说,但凡租了车位的车主,都会由物业发放一张写有“金容物业”的牌子,停车时只要将牌子放在车内即可。
记者在济南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档案中,并未查询到有关于“金容物业”的相关信息。
记者在道路上看到不少车辆前放有这种牌子。“我们平时对违规停车的处理方式是,先劝阻,让司机写下保证书,不听劝阻者将车铲走或将车锁起来。”尹某说,他发现辛某违规停车后立即上前劝阻,“他态度恶劣,不听劝不将车开走,还动手伤人,所以才叫来两辆车将货车堵上,并让他缴纳了3000元的停车管理费。”

物业
药山派出所的民警出警后,对双方进行了调解。辛某说,民警到来之前,尹某已经离开,但货车前后堵着的两辆轿车一直都在。
随后民警带着辛某找到了尹某,“这时候他又改口要3万。”辛某告诉记者。但尹某对辛某的这一说法进行了否认,称从没要过3万。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了小鲁庄路,道路的南北两侧划满了停车位,不少车辆停在路旁。记者看到,道路的两侧有几个“专用车位,禁止摆摊”和“专用车位,禁止停车”的牌子。道路西半段被划定为大车区,东半段被划定为小车区,警告牌上写有“本停车区凭证停车”的字样。记者了解到,辛某的货车停在了道路西头,占用了两个停车位。
民警曾调解最终要了3200元
尹某向记者出示了一张写有尹某姓名、“停车管理费”以及“鲁B”字样收据的照片,称他在收取了辛某的3200元后,马上将这些钱交给了居委会,“我们一个车位一年的租金是3600元,少收了他600元。”但是尹某拒绝向记者出示收据原件,也拒绝记者将收据照片留存。
记者向辛某的老板求证此事,他表示并不知道有停车管理费这一说,“我们是外地的车辆,来小鲁庄这租一年的车位干什么?我们也从来没有在什么收据上签过字。”老板告诉记者,对方收到钱后马上离开了,未曾提过开具相关收据的事。对此尹某表示,辛某未曾索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