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某听后很高兴,立即按照范某所说的开始在各种工作群中发布“杭州来访名单、业主名单出售,有需要联系”的广告,而前来购买者也络绎不绝。
毛某某作案用的手机
起初,毛某是以一份500元的价格将全部信息一同出售,但之后,毛某应买家要求,把所有信息按照杭州的行政区块分类出售,其价格也在300元至1500元不等。
据毛某交代,在2016年5月至10月底,总共在四五十个这样的群里发布过出售信息,而前来购买的人数也有将近100人,其从中非法获利3万余元。
本案中大多数犯罪嫌疑人均是在毛某处购买的信息,而毛某也是本案中获利最多的犯罪嫌疑人。
购买个人信息同样是犯罪
除了作为贩卖个人信息的主犯毛某和范某以外,在被抓捕的80余人中的,还有很多人都是个人信息的购买者,他们同样是房产中介从业人员。

买房族
其中小王今年刚20岁,在杭州一家房产中介工作,2016年6月,小王在微信群里看到了毛某发布的广告信息,好奇之下以700元的价格向毛某购买了信息,打开后发现里面果真有大量的客户信息。除此之外,从毛某处购买信息后又再次转卖的人也不在少数。
个人信息买卖“平台化”带来警示
记者在网上只花费700元就买到了同事的信息,更可怕的是,竟然有第三方软件为这样的服务提供担保,整个交易已跃升到“平台化”的地步。公安部对此回应表示,为进一步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2015年出台的刑法修正案(九)增加规定出售或者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是犯罪,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也是犯罪,也就是说购买公民个人信息也是犯罪。
个人信息泄露堪称是网络时代的一大原罪,随着信息技术不断发展,个人信息买卖也出现一些新动向,“平台化”便是其中之一。这样的平台看似荒诞,却符合电子商务的某些基本规律,因此潜在危害很大。除此之外,个人信息买卖的范围也日趋扩大,从个人基本信息扩展到个人动态信息,如媒体报道中提到的“手机定位查询”“个人轨迹查询”等。
个人信息买卖“平台化”以及“动态化”说明,形形色色的利益包括商业利益,对于个人信息的入侵在升级。在网络时代,个人信息蕴藏着巨大的利益,这也是很多人对个人信息买卖趋之若鹜的原因。信息技术的发展使得人们搜集数据和分析数据的能力都越来越强,从另一方面来看,这也使得个人信息的含金量越来越高,对于个人信息搜集、运用的频度、广度都会不断增加。除了那些不法分子之外,包括很多怀着商业目的的个人和机构都会倾向于搜集大量个人信息,这往往成为个人信息买卖和个人信息泄露的重要推手。

房产中介贩卖客户个人信息
随着大数据时代的来临,个人信息保护的问题会日益突出。保护好个人信息,运用刑事手段予以打击固然必不可少,还有一个重要课题是如何规范那些基于商业目的的个人信息搜集、使用。这样的行为在大数据时代具有某种必然性,同时又埋下了个人信息保护的诸多隐患。对此,法律已经开始行动,新近出台的网络安全法在这方面作出一系列规定,如“网络运营者应当对其收集的用户信息严格保密,并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网络运营者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