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机关指出:张永明作为具有完全认知及控制能力的成年人,曾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过刑罚,对故意杀人行为的社会后果及法律后果有清楚的认识。刑满归乡后的张永明,村委会给他分了田地,政府为他办理了低保,但他不思悔改回报社会,反而变本加厉以怨报德,冷酷并疯狂地报复社会。

云南晋宁人肉案碎尸图片
毫无悔意拒绝道歉
在法庭上,被告人张永明没有表现出丝毫愧疚和后悔,并拒绝向被害人家属表示道歉。
昆明中院认为:被告人张永明无视国家法律,非法剥夺被害人生命,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张永明杀害 11名被害人并分尸,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极大,罪不可恕、法不容留,法院决定对被告人张永明依法予以严惩。依照刑法有关规定,法院当庭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张永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还对被害人家属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作出了一审判决。
经过20多天的昼夜侦查,公安部刑事专家工作组和当地公安机关深入开展走访调查和现场勘验,进行了大量的物证鉴定和DNA比对。现已证明,有11名男性遇害。目前,警方已与遇害者家属取得联系。
犯罪嫌疑人张永明系晋宁县晋城镇南门村人,现年56岁,1979年曾因故意杀人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曾多次减刑,于1997年出狱返回晋宁老家。经警方侦查,自2008年以来,单身独居的张永明在其居住地附近行人稀少的路段,趁人不备,对单独行走的受害人实施暴力袭击,致受害者死亡后,通过碎尸、焚烧、掩埋等多种方式销毁罪证。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对晋宁发生系列杀人案件深感痛心。公安部将进一步加大督办力度,在查明具体责任的基础上,坚决严肃法纪,会同当地党委政府对公安机关相关责任人依法依纪处理,绝不姑息。
事件回放
19岁少年失踪牵出大案
侦查现场目击者:筛子把土过掉后剩下的就是骨头。
4月25日,19岁少年韩耀在晋城镇南门村鑫云冷库附近失踪。家属在失踪区域寻找时,竟然发现附近已先后有多名青少年失踪。随后,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被爆出的失踪人数增加到17人。这一系列离奇失踪案在当地引发一定恐慌,昆明市公安局与晋宁县公安局联合成立了“晋城失踪人员专案组”。
在同一区域、同一时间段(上午9时~11时)接连有青少年离奇失踪,而且几乎每一位家属都坚称自己的孩子没有离家出走的理由。此外,家属们确认所有失踪者都没有携带大量财物,也没有与他人发生重大矛盾冲突,上述情况似乎缺乏通常失踪案件所具备的显著特征。

艺术照(图文无关)
专案组迅速确定嫌疑人为张永明,并派员暗中跟踪。5月2日和3日下午,张永明在古滇文化公园凉亭里下棋时,脸色有些反常,这被坐一旁凑热闹的蒋志全看在眼里。蒋志全告诉记者,那两天,凉亭的人比往常多,几位便衣站在人群里观察张永明。蒋志全解释,他因叔叔在公安局任职,所以认得这些便衣。5月3日下午开始,失踪者家属陆续接到通知,到晋城派出所做DNA鉴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