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6日:下午两点,造成13名中国船员被害的湄公河“10·5”惨案的糯康、桑康·乍萨、依莱、扎西卡、扎波、扎拖波等6人,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判处糯康、桑康·乍萨、依莱、扎西卡四人死刑。
2012年12月20日:二审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鉴于案情复杂,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2013年2月26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3年3月1日:依法执行注射死刑。
中国的死刑是如何执行的
普通老百姓进入刑场一览死囚伏法几乎是不可能的,这种不可能为死刑的执行过程涂上了一层层神秘的色彩。于是,有关“枪毙人”以及“枪毙人的人”的各种传说和猜测就在民间流传着……对此,河南郑州武警部队一名多次给死囚执行死刑的武警战士纠正了一些说法:

大毒枭糯康
1、执行死刑的都是武警
普通群众一直弄不清究竟是什么样的人才有权力或能力合法地处决一个罪恶的生命。
建国以来,负责执行死刑的都是公安战士。1982年以后改由新组建的武装警察来执行这项特殊的任务。执行死刑任务是正常的任务之一,每个武警战士自入伍以后都要在这方面经过严格的训练。这项任务并不是谁都能执行的,除了在军事等方面具有很强的素质外,还要有很强的心理素质。能够出任射手的人在军营里都是各方面都出类拔萃的战士。
“人们传说中的枪毙人要戴口罩、戴墨镜,其实那只是一种传说。在偏远的地区尤其是农村,可能有。但在城市,没有这种情况。很早以前,曾向武警发过手套、眼镜,主要目的是为了防寒、避光,但没有人真正用这些东西。因为很不方便,戴眼镜影响视线,戴手套影响操作。那种枪毙一个罪犯要立个三等功什么的说法更是不可能的。执行死刑犯只是武警的一项任务。”
2、枪决罪犯用的子弹经过特殊加工
“有一次有人问我,听说枪毙人一枪打不死就用刺刀挑,哪有的事啊!这里有一套严格的法定程序,武警接到执行命令任务后至少要训练两天。刑场执行枪决要求只闻一声枪响。这种程序上的严格规定源于两个原因:法律的威严,还有人道。枪决罪犯的子弹是经过特殊加工的,目的是为了增加破坏脑组织的强度,但并不是民间传说的炸子儿。”
“每一个死刑犯在押赴刑场时都由至少四名武警押解,射手枪膛里只装一发子弹,要求准确率极高。即使出现偏差也要由副射手补射。所以那种打不死就用刺刀挑的说法根本就是错误的。”
大毒枭糯康执行死刑,湄公河惨案已经告了一段落,但是呢?还是很多人对它依旧印象深刻,只是有人选择去忘记这件事情而已,毕竟痛苦的事情的……













